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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楊浦區(qū)佳木斯353號1701室叁年租賃使用權招租公告

編號: 作者:Admin 發(fā)布日期:2015-04-27 00:00:00
項目地點:

上海市楊浦區(qū)佳木斯353號1701室叁年租賃使用權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1、項目編號:MNDCQ2015022

2、競租標的:上海市楊浦區(qū)佳木斯353號1701室叁年租賃使用權,該標的位于上海市楊浦區(qū)佳木斯353號1701室,建筑面積約550.1  ㎡, 毛坯房。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

3、年租金掛牌價:¥350000元整;

4、租賃期: 叁年;

5、裝修期:90天;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7、租金遞增方式:第三年遞增5%;

8、租賃用途:辦公;

9、合同履約保證金:3 個月租金;

10、交易保證金:¥100000元整。

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寧德福寧支行;

開戶賬號:35001688141052500864

若競租成功,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傭金后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或交易價款;若競租不成功,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回。

二、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合法存續(xù)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競價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的最高有效報價的競租人為標的的承租人。具體流程詳見下方《網(wǎng)絡競價須知》。

四、若競租標的不成交,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七個日歷日,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五、交易傭金:根據(jù)物價局閩價[2008]服259號規(guī)定標準收取傭金(按競租成交總價計算)。

六、公告時間:2015年4月27日—2015年5月 6日。

七、看樣、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15年5月 6日下午17時.

八、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經(jīng)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5)經(jīng)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網(wǎng)絡競價承諾函》; 

(6)經(jīng)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租賃合同》;

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九、咨詢電話:0593-2292676

聯(lián)系人:蔡先生

報名地址:寧德市東僑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塔山路三棟一號

 

                       寧德市有信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