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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復線高速公路樞洋單側加水站承包經營權競租公告(第二輪)

編號: MNDCQ201504201 作者:Admin 發(fā)布日期:2015-07-31 00:00:00
項目地點: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1.項目編號:MNDCQ201504201

2.競租標的:沈海復線高速公路樞洋單側加水站叁年承包經營權,該標的位于沈海復線高速公路樞洋單側加水站;所在樓層:一層;建筑面積271.18平方米,場地面積3913平方米;普通裝修;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

該標的無產權證明。(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作為高速公路的附屬工程,其工程的特殊性有別于城市房層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在前期已辦理了建設用地批復、高速公路征地紅線圖、項目施工許可證等,需全部建成投入運營后才能辦理相關證件)

3.月承包管理費掛牌價:3334元/月;

4.承包管理費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5.合同期限:3年;

6.承包管理費遞增方式:逐年遞增5%

7.經營范圍:沈海復線高速公路途經車輛加水及便利店服務;

8.合同履約保證金(押金):首年承包管理費總額30%;

9.交易保證金:1萬元

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寧德萬達支行;

    開戶賬號:1407023119008016217

若競租成功,與委托方簽訂《沈海復線高速公路寧德段樞洋單側加水承包經營合同》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傭金后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或交易價款;若競租不成功,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二、競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主要要求:

1.經工商、稅務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注冊,合法正常運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yè)法人;

2.具備工商登記的加水經營服務資格;

3.競租方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經營開發(fā)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黑名單;

4.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的報名,也不接受轉包或分包經營;

    5.其他詳見《沈海復線高速公路寧德段樞洋單側加水承包經營合同》。

三、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的最高有效報價的競租人為標的的承租人。具體流程詳見下方《網絡競價須知》。

四、交易傭金:根據(jù)物價局閩價[2008]服259號規(guī)定標準收取傭金(按競租成交總價計算)。

五、公告時間:2015年 7 月 31  日—2015年 8 月  10 日。

六、看樣(自行前往)、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15年 8 月   10日下午 17時。

七、競租方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4.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4)項材料];

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6.競租方或授權代表簽章的《公開競價文件》; 

7.競租方或授權代表簽章的《網絡競價承諾函》;

8.競租方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承諾書》;

9.競租方應具備基本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八、咨詢電話:0593-2292676

聯(lián)系人:蔡先生

報名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fā)區(qū)塔山路三棟一號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15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