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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金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35%股權

編號: MNDCQ2018024(1) 作者:Admin 發(fā)布日期:2018-08-10 00:00:00
項目地點:

受企業(yè)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競買人,現(xiàn)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寧德市金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企業(yè)”)35% 股權。

掛牌價格:480.76萬元

交易保證金:48.1萬元

二、基本情況:寧德市金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日,實收資本1000萬元,公司主要經營范圍是房地產開發(fā)、銷售、租賃;物業(yè)管理;建筑和建筑材料銷售。

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數(shù)額

持股比例

阮細堯

 450 萬元

 45 %

閩東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350 萬元

 35 %

彭志桂

200萬元

20 %

合計

100%

三、標的企業(yè)近期的財務指標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2017

總資產

1633.58

總負債

-2280.89

所有者權益

-647.31

主營總收入

0

凈利潤

-667.67

四、風險提示與信息披露

1、本次委托評估的存貨(寧政國用(2009)第0605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建筑物系寧德市金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自然人吳春良共同共有,雙方各持50%份額。本次是按整體進行評估,然后乘以50%份額計算金鼎公司所享有份額的整體評估值。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寧德市金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吳春良共同擁有的位于寧德站前路的【寧政國用(2009)第0649號】土地使用權證、【寧政國用(2009)第0650號】土地使用權證、寧房權證N字第200833708號及寧房權證CN共字第20082365號房產已全部對外提供抵押擔保,上述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已處于法院凍結查封狀態(tài)。

3、資產評估專業(yè)人員在評估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評估前福州閩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閩航【2018】審報字第356號審計報告保留以下事項,提請報告使用人予以關注。

4、由于未能對寧德市金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121萬元的應收賬款和300萬元的其他應收款取得函證回函,此外,無法實施替代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因此,無法確定是否有必要對應收款及財務報表其他項目作出調整,也無法確定應調整的金額。

5、轉讓標的企業(yè)的詳細情況以盡職調查為準,意向買受人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

五、競買人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且能誠信經營無不良記錄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與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六、交易條件

1、受讓方全部轉讓價款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

2、轉讓標的在評估基準日(交易基準日)2017年12月31日至交割日期間損益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

3、股權轉讓交割完成后,標的企業(yè)原有的債權、債務由本次轉讓后的標的企業(yè)繼續(xù)享有和承擔;

4、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5、其他交易條件以轉、受讓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

七、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本次國有股權轉讓行為已按規(guī)定履行審批程序。

八、公告期限: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9月7日。

九、交易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十、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9月6日下午17:00。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93-2292676

詳情見網站: www.rlzu.cn

聯(lián)系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fā)區(qū)塔山路3號1棟

                             寧德市有信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