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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縣長春鎮(zhèn)S201線長春公路養(yǎng)護站叁年租賃使用權

編號:MNDCQ2021064(1) 作者:管理員 發(fā)布日期:2021-09-02 09:27:18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價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一)項目編號:MNDCQ2021064(1);

(二)租賃標的情況介紹:霞浦縣長春鎮(zhèn)S201線長春公路養(yǎng)護站叁年租賃使用權,位于霞浦縣長春鎮(zhèn)。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

(三)產(chǎn)權證書號:暫無;

(四)樓層總數(shù):3層;

(五)所在樓層:1-3層;

(六)裝修情況:普通裝修;

(七)合同履約保證金:60000元;

(八)掛牌價:337900元/年;

(九)建筑面積:約1574.67㎡;

(十)租賃期限(含免租期):叁年;

(十一)免租期:無;

(十二)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

(十三)租金遞增方式:無;

(十四)主要經(jīng)營的行業(yè)或用途:用于辦公場所;

(十五)限制經(jīng)營的行業(yè)或用途:不得用于酒店餐飲;

(十六)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無;

(十七)交易保證金:300000元;

(十八)原承租人是否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無;

(十九)合同的簽訂:成交之日起10天內(nèi)簽署《租賃合同》;

(二十)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寧德市有信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寧德福寧支行;

開戶帳號:35001688141052500864;

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易保證金(不計息)在簽署《租賃合同》并扣除交易傭金后原渠道返還;若競價不成功,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回。

二、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無不良記錄且能誠信經(jīng)營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三)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競價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四、交易傭金:確定為租賃標的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須向競價組織方支付交易傭金,交易傭金按照租賃標的成交總價(叁年租金總額,不考慮免租期、裝修期對租金總額的影響)分檔累進計算【100萬以下(含100萬元)的費率1.58%;100-500萬元(含500萬元)的費率1.08%;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費率0.63%;1000-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費率0.36%;5000萬元以上的費率0.18%】。

五、公告時間: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3日。

六、看樣、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17時。

七、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報名文件由資格證明文件(正本壹份)文件構成。意向承租方必須按照公開競價文件中規(guī)定的格式文本進行填寫和簽章,否則將視為無效。

意向承租方向組織方遞交報名文件,視為其已詳細履行對標的企業(yè)及標的的盡職調查,視為對本公開競價文件全部內(nèi)容及公告內(nèi)容的認可、同意及遵守,視為對組織方制訂的交易規(guī)則的遵守,視為對披露的《租賃合同》模版內(nèi)容的認可。

資格證明文件構成:

(1)有效的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交驗原件,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簽章);

(3)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除遞交前述規(guī)定的資格材料外,意向承租方均還需遞交下列材料:

①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簽字并加蓋公章,交驗原件);

②經(jīng)意向承租方有效簽章的《競價承諾函》(原件);

③經(jīng)意向承租方蓋章確認的與本次競價標的相關的《租賃合同》(原件);

④經(jīng)意向承租方有效簽章的《意向承租方聯(lián)系方式確認書》(原件);

⑤經(jīng)意向承租人有效簽章的《公開競價文件》(簽字并加蓋公章,原件);

⑥通過“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網(wǎng)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詢并打印意向承租方相應的被執(zhí)行信息,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wǎng)站獲取的被執(zhí)行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簽章);

⑦承諾函(簽字并加蓋公章,自然人簽章,原件)[注:如付款人(轉出方)名稱與意向承租方名稱一致無需提供];

  1. 其他證明文件;

八、公開競價文件的修改和補充

(一)意向承租方如對公開競價文件有疑問,應在2021年9月9日17:00前以書面方式通過組織方向出租方提出,由出租方通過組織方在2021年9月10日17:00前以書面形式給予答復,該書面答復作為公開競價文件的組成部分。

(二)在公告期內(nèi),出租方可通過組織方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公開競價文件的內(nèi)容,該補充通知作為競價實施方案的組成部分,和公開競價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易條件:

(一)合同終止(含提前解除合同)當日,承租方應將租賃標的、資產(chǎn)、設備及附屬設施完整地交付給出租方,并將承租方租賃期間的附合裝修物無償轉移給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租賃標的水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及因承租方使用標的產(chǎn)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三)其他交易條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

十、咨詢電話:0593-2292676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報名地址:寧德市東僑開發(fā)區(qū)金禾商務中心12層

寧德市有信產(chǎn)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日